一、计划编制
自2025年起,宁夏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分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和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自2027年起,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再分历史、物理科目组合,统一按艺术类编制。
艺术类专业分音乐教育(声乐)、音乐教育(器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11个专业方向,分别编制在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内;其他需要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的招生类型应编制在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内。
二、划线办法
根据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和相应层次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线,其中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有关规定的比例分别划定。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相关高校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A段,艺术类经批准的校考专业志愿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模式。
2.本科提前批B段,艺术类使用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3.高职(专科)提前批C段,艺术类专业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四、投档录取
1、艺术统考专业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采用平行志愿模式投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比较专业课考试成绩,后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若还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各类别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2.5×50%(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70%+省级统考成绩×2.5×30%(保留两位小数)。
2、艺术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等不分省计划招生,投档时按院校要求将填报了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院校,由院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